杨哥商业说 2026-11-01 22:48:30
近日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场法拍房竞价引发关注。位于龙华区莱蒙水榭春天花园的一处87.36平方米房产,评估价567.84万元,起拍价397.49万元。4人实际参与,共出价66次。其中,编号236908712的竞买人独自出价63次,在没有其他人竞价的情况下,每隔2到4秒连续加价,最终将价格从起拍价推高至548.5万元,抬价超150万元。
这场异常竞价最终并未由该竞买人拿下。次日,优先购买权人郑某以560.45万元将房产拍下。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,该房产原登记为郑某单独所有,其作为共有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。此次拍卖涉及一起非法集资刑事案件,该房产为案外人资产,拍卖款项的50%将用于退赔。
从法拍规则看,竞买人独自加价的行为虽然少见,但在平台机制内并不违规。平台实行实名认证、保证金制度和公开出价记录,恶意抬价面临资金约束。真正的代价在于悔拍:若竞买人拍下后不付款,保证金将不予退还。2026年3月,深圳南山一栋别墅以3792万元起拍,有人一次性加价2211万元拍至6003万元后悔拍,758.4万元保证金被没收。
对法拍房市场而言,优先购买权人的存在是一道关键制衡。当房产涉及共有产权或刑事案件退赔时,共有权人的优先购买权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外部竞买人非理性抬价。而此次高额加价是否属于真实购买意愿,还是为了阻止他人低价成交,市场难以直接判断。但可以确认的是,法拍房不是没有成本的博弈,每一次出价背后都有保证金作为风险对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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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11-01 18:51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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