砍柴人的素财库 2026-11-01 20:48:27
一个竞买人在没有别人跟他抢的情况下,每隔两三秒就给自己加一次价,连续加了63次,把一套深圳法拍房从397万多元推到了548万多元。第二天他却收手了,房子被另一位竞买人以560万元拍走。这场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6年10月26日至27日组织的拍卖,围观超过1.7万人,很多人问:自己抬自己的价,图什么。
先把这套房的账摆清楚。房子在龙华莱蒙水榭春天花园,87.36平方米,评估价567.84万元,起拍价397.488万元,相当于评估价打七折;每次加价幅度19874元,保证金79.4976万元。整场4人报名,共出价66次。编号236908712的竞买人贡献了63次,在没有其他人出价的情况下连续加价,把价格抬高150余万元,最后两次一口气加了27.8万余元,将价格推到548.5304万元后停手。
10月27日上午,他没有再出价。最终成交价560.4548万元,比他停手时多出约11.9万元。成交确认书显示,拍下房子的是郑某,身份是本场拍卖的优先购买权人。
这套房本来就登记在郑某名下。法院出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和粤03执恢417号执行裁定书显示,郑某是一起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的案外人,房产被认定为涉案财产移送执行,处置所得要按50%的份额追缴,用于退赔。
要理解郑某为什么能在最后“接住”这套房,先得看懂优先购买权在法拍里的实际用法。它指的是特定人在“同等条件”下比普通竞买人优先买受的权利,法拍中的共有人、承租人等主体可以依法取得。落到出价环节,优先购买权人并不需要在普通竞买人出价前就锁定价格,他可以在有人出到某个价位后,以相同价格表示跟进,从而优先成交。
郑某这次的做法是:236908712把价格推到548万多元后停手,郑某再加约11.9万元,以560.45万元落定。这个成交价并不要求郑某比普通买家多喊一轮,他行使的是同等价位上的优先顺位。优先购买权给了他一条“跟价拿回”的通道,但并没有改变这套房作为涉案财产要被追缴退赔的执行逻辑。他付出的560.45万元中,对应50%追缴份额的部分不会因为房子回到他名下而退回。
那236908712连续自我加价,算不算恶意抬价?目前公开信息还给不出这个定性。法院工作人员10月29日回应媒体时确认的只有一件事:系统后台记录和网上显示的出价记录一致,其他竞买人如果有异议,可以拨打法院监督电话反映。法院没有认定这是恶意抬价,也没有排除这种可能。
从规则上看,竞买人在没有其他人出价时继续加价,系统会如实记录,规则本身并不要求“必须有别人先出价”。真正会直接触发后果的,是出价后成为买受人却不付尾款,也就是悔拍,保证金不予退还,法院还可以视情节对恶意抬价、扰乱拍卖秩序的人罚款、拘留。但236908712并没有拍下房子,没有进入付款环节,悔拍的后果暂时落不到他身上。
有法拍行业人士对媒体表示,法拍平台要求实名认证、交纳保证金,每一次出价都公示可查,身份和资金门槛让随意出价的成本并不低,但并没有完全消除“出价后又消失”的可能。是否构成恶意,通常要看有没有串通、有没有干扰拍卖的真实意图,需要法院结合后台数据和后续调查来判断。单凭“自己加价63次”这一个动作,还拼不出完整的证据链。
这场拍卖真正值得留意的,不是一个人跟自己抢的戏剧性,而是一套法拍房里叠着的三层规则:七折起拍是价格起点,优先购买权人决定了最后关口谁有优先顺位,保证金和悔拍责任约束着每一次出价的分量。236908712的63次加价把成交价推高了约150万元,让最终价格更接近评估价,但他没有成为业主。他的动机,公开报道没有交代,法院也没有认定,能确认的只是出价记录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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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10-31 20:35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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