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视小灵通 2026-11-04 09:36:58
上海闵行有位业主卖房,一直以为自己的房子卖了150万。
等到真正网签那天,她看见合同上的成交价,愣住了:176万。
中间差出来的26万,没有进她的账户。
中介前后用了两个主体跟买卖双方签合同,一边跟业主说“到手149万,再扣1万佣金”,一边跟买家报176万。 两边人不碰面,价格不透明,账就这么悄悄算完了。
这26万不是算错了,是有人提前把账算得很明白。
业主签过一份“托底协议”。 意思很直白:房子不管最后卖多少钱,业主只拿约定好的那一部分,超出部分归中介。
纸面上看着像“省心托管”,实际是把定价权交了出去。 中介只要把对外报价抬上去,中间每一分都是利润。
买卖双方在同一个交易里,却像被关在两间屋子里。 业主听到的是“买家最多出到这个数”,买家听到的是“房东底价还要再高几万”。 两个价格中间那条缝,就是差价藏身的地方。
不让双方面谈,是这套操作能成立的前提。
有经纪人私下讲过一种做法:跟房东压预期,跟买家抬底价,中间用“代交杂费”“服务费”的名义把差额收走。 单套几万到十几万不等,做得隐蔽时,买卖双方直到过户都不会察觉。
闵行这个案子更往前走了一步:中介不是一个人两头说,而是用两家关联主体分头签,把“赚差价”包装成“机构之间倒手”。
《民法典》第962条写得很清楚,中介负有如实报告义务。 故意隐瞒真实报价、重要交易信息,不仅拿不到报酬,还要承担赔偿责任。 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也明确,禁止“低价收进、高价卖出”吃差价。
问题在于,合同一旦写成“独家委托”“保底到手”“溢价归乙方”,外表就变成了一桩服务约定。 系统看的是流程合规,很难一眼看出背后那层价格隔离。
南京栖霞法院曾经判过一个类似案子。 业主签了保底净得、溢价归中介的条款,事后想追那12万差价,法院没有支持。 理由是这类条款本身就踩到了公平和如实报告的边界。
不是所有“差价”都能顺顺当当吞下去,但业主想再要回来,举证并不容易。
这两年市场冷,成交慢,中介门店压力大。 光靠佣金,有些店撑不住。 于是“赚差价”从个别动作,变成了补利润的办法。
虚报挂牌价、假意谈价、再拿托底协议锁死业主预期,其实是同一套动作。
贝壳从2026年7月开始,在49座城市上线“调价验证”,后来覆盖范围扩到75城。 经纪人要改业主挂牌价,必须经过业主线上确认。 累计超过27万笔调价申请里,业主驳回了454笔。
这套机制挡住的是“没经过你同意就改价”。
挡不住的是另一种情况:你亲自点了确认,但确认的是“到手价”,不是“对外真实报价”。
湖南2026年推了二手房交易资金和佣金监管,思路类似“支付宝式”托管,钱不过中介手。 规则在补,落地还要看执行。
广东东莞等地要求中介如实披露挂牌底价,对外报价须业主书面同意。 纸面规则有了,线下是不是真见面、真核对,很多时候没人较真。
卖房的人能做的,其实就几件很具体的事。
底价写进主合同附件,不只在微信里说一句。 每一轮调价,都要有自己签字或线上确认的记录。
拒绝签“到手价”“保底价”“溢价归中介”这类补充条款。 字眼不重要,逻辑才重要:只要约定了“你只拿固定数,多卖的归对方”,就给了差价生存空间。
尽量三方当面谈一次。 不用吵架,就是把价格、付款方式、税费分摊当场对一遍。 中介越是说“对方不方便露面”,越要要坚持见一面。
网签前自己看合同。 成交价、首付、贷款、尾款,每一项都和买家那边对得上,再签字。 闵行那位业主如果提前看过网签价,26万不会等到现场才被发现。
中介可以靠服务赚佣金,这没问题。
不能赚的,是你根本不知道的那部分。
把价格摊在桌面上,差价就没有地方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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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11-04 08:41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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