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新视野 2026-11-01 17:42:50
文|财新 张粲
长期处于监管真空地带,青少年行为矫正机构屡屡发生暴力虐待、非法拘禁等恶性事件
一名13岁男生因逃学被父亲送入青少年行为矫正基地,7天之后,该男生被基地教官殴打,导致额窦骨折,经历七小时开颅手术后,右眼仍无法视物。
5月18日,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联合工作专班对该事件进行通报:
5月10日19时许,湖北宏志达青少年心理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涉事公司)工作人员张某(男,27岁)怀疑其服务对象张某某(男,13岁)违反其管理规定邀约他人一起离开公司,在宿舍内对张某某进行殴打,致其受伤。11日22时许,张某某家属报警。15日,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张某依法刑事拘留。阳新县市场监管、教育等部门已依法依规责令涉事公司停业整顿。案件相关调查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。
经财新查询,涉事公司位于阳新县黄颡口镇,成立于2024年8月,法定代表人为潘冬星,实际控制人为黄盼,登记机关为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。黄盼名下还有一家阳新宏志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,办公地址与涉事公司相同。案发前,涉事公司主要开展未成年人行为矫治业务,对外名称为“宏志达青少年成长基地”。
据山东省级融媒体海报新闻报道,来自江西九江的张先生5月初将13岁儿子张某某送入宏志达青少年成长基地,第七天因写求救纸条被发现遭殴打,致右侧额窦骨折,经历了开颅手术后右眼仍然无法视物。
据张某某向张先生讲述,他进入基地后,长期被宿舍一名比他大的学生霸凌,不让他睡觉。5月10日晚上20时左右,张某某写了一张求救纸条,托快要结业的学员带出去联系张某某妈妈,请她来救自己。纸条被“班主任”张某发现后,张某开始对张某某施暴。张某先用木戒尺打张某某的手,戒尺打断后又拿了一根空心铁杆子继续打,直至昏迷。
湖北省人民医院5月11日眼部CT检查结果显示:张某某右侧额窦骨折、右额窦积血,右眼眶周围软组织肿胀,同时伴有双侧上颌窦、筛窦及蝶窦炎症。5月12日,张某某接受长达七小时的开颅手术;5月13日上午10时许,张某某才从重症监护室转出。
张先生称,他为孩子报名了为期六个月的“培训”,共支付3.28万元。孩子被诱骗上车后送进基地,此后家长只能通过教官在微信群中发布的照片和视频了解孩子情况,无法直接与孩子沟通。
事发后,张先生质疑基地的管理方式,孩子有问题可以教育,为什么要下这么重的手?他表示,预计孩子后续的治疗费用在30万至50万元之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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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10-19 13:16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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