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伟达 2026-11-02 21:08:40
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最难的是什么?患者不愿意来?来了留不住?还是资金短板制约机构运转?
日前,河南省医疗保障局、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《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“征求意见稿”)(河南省卫健委,2026)。
图源:河南省医疗保障局
征求意见稿共提出9类24项举措,聚焦解决群众基层就医诊疗和医疗保障难点问题,更好发挥医保支持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作用。其中,医保等多部门协同,划出“三笔钱”,切实解决了基层医疗机构发展难题。
第一笔钱用于提升基层就医待遇。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拉大了基层医保报销差距,引导参保人员基层首诊,为基层医疗机构引流拓源。
在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政策方面,基层机构与二、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应逐级拉开10个百分点左右。各统筹地区可综合各因素,合理确定基层机构住院起付标准,引导患者基层首诊。统筹地区内经基层机构逐级转诊的参保患者,在上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可连续计算。
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政策方面,原则上基层报销比例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高5—10个百分点。职工、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不设起付标准,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约后,在签约的基层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,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。
引导参保人员基层首诊,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药品与处方权的配套政策:紧密型医联体内要建立“药品配备衔接联动机制”,牵头医院派到基层服务的人员,“要保障所需药品配备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”。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,基层机构可单次开具不超过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。
第二笔钱医保基金拨付与结算政策的完善。通过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、优化医保清算结算服务等措施,缓解基层机构资金压力。
在推进即时结算与预付机制方面,通过优化医保基金结算清单上传、智能审核等流程,压缩工作时限,提高即时结算效率;优先将基层机构纳入即时结算范围,实现基层机构应纳尽纳。同时,对管理规范、医保基金支出占比高、信用良好等符合条件的基层机构加大预付力度,按规定通过线上拨付预付金。全面推进年度清算提速、提质、提效,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等。
同时,提出“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适当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”,落实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“总额付费政策”。医共体实现当年基金结余的,不作为次年总额指标的调减因素。完善“结余留用、合理超支分担”的激励约束机制,年度清算后的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的业务收入,由医共体按照内部结余留用资金分配规定统一调配使用,用于医务人员绩效和医院发展。
第三笔钱来自基层医疗机构的价格与收费项目调整。通过规范收费、理顺价格,拓宽基层机构合理收入渠道。
征求意见稿明确:落实基层机构一般诊疗费政策。分类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系,更有针对性地促进分级诊疗,针对一、二级手术治疗以及护理、影像检查、检验等价格项目,适当缩小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价格差距。在总量范围内,优先将基层机构历史价格偏低的项目纳入价格调整范围。
值得注意的是,征求意见稿鼓励基层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上门服务,“上门服务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确定”,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也被纳入付费联动框架。用好上门服务费、安宁疗护费、家庭病床建床费、互联网诊查费(复诊)以及中医、康复类等价格项目,提供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。
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的调整,意味着基层可以凭借便捷性、连续性服务获得合理回报,而不是永远靠财政和医保“输血”维持,实现自己“造血”。
这份省级实施意见是对《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与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》的具体落地。
在医疗卫生“强基工程”的推进背景下:国家对基层的定位已从“兜底”转向“网底”,基层要具备承接常见病、慢性病和健康管理的能力。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扶持,正是为了促进这些能力的生长。
患者留在基层,基金才能留在基层;基金留在基层,机构才有运转的底气;机构有了底气,价格和收费的合理化才能转化为可持续的服务能力,老百姓也将实现在家门口看病的愿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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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11-02 18:02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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