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晚报 2026-11-08 11:55:39
包头住房公积金
物业费提取政策落地
已经有三个月
不少缴存人都在关心
自家房子能不能办
最多能提多少
重点来了
需满足的条件
需要全部符合以下条件
本人没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,也没有未解除的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。
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,没有被查封、冻结或者限制提取。
申请人和配偶在包头市范围内有自住住房,一户家庭最多可以按两套住房申请提取。
额度和次数
同一套自住住房,一个自然年度只能提取一次。
每套住房,夫妻二人全年提取总额上限为3000元,额度当年有效,当年没用完的额度不会结转至下一年,也不能提前预支下一年额度。
“
举例:一套住房当年已经提取2000元,即便还剩1000元额度,当年也无法再次办理,剩余额度直接作废。如果夫妻名下共有两套符合条件的包头自住住房,家庭全年最高合计可提取6000元。
办理材料
身份证
本人有效身份证
银行卡
中、农、工、建、交、兴业银行任意一家Ⅰ类银行卡
产权证明
不动产权证书,或是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
如果要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,额外准备配偶身份证、结婚证原件、配偶名下符合要求的Ⅰ类银行卡。
不能办理的情况
房产类型限制
写字楼、商铺、办公室、车库、40年产权公寓等非住宅房产无法办理;仅70年产权公寓可按自住住房申请。
贷款限制
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、仍承担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的,需要结清贷款、解除担保后,才可申请。
产权共有限制
和非直系亲属共有产权的房子,不能申请。
地域限制
仅限包头市内住房,外地房产不适用本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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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:曹 瑾
二审:李楷谨
三审:张红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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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11-06 14:31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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